读者权限

2013年01月16日 00:00 admin 点击:[]

教师、行政人员以及研究生,每张借阅证可借书25册,本(专)科学生和其他职工每张借阅证可借书15册,所有读者可以使用全部的阅览室。

教师、行政人员以及研究生借期为90天,办理续借手续后可续借30天,续借手续须在借期满前30天内办理;本(专)科学生和其他职工借期为30天,办理续借手续后可续借30天,续借手续须在借期满前15天内办理。当读者需要借阅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借走,读者可以办理预约借书手续。当所预约的图书到馆后,图书馆会在网上予以通告,若5天内未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,预约则自动取消。续借和预约借书的手续均可在网上办理。

读者必须按时还书,保证图书周转流通。所借图书,超期1天每册罚款0.10元。有超期书或欠款者在未办理完还书手续和交清欠款前不能借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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